发布时间:2025-02-22 10:32:39    次浏览
广州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办的“云在指尖”网上商城在销售商品后给上线会员返佣,其返佣规则具有明显的“层级关系”、“入门费”、“团队计酬”等特征,涉嫌传销。 会员级别的晋升途径,一是增加累积消费金额,二是增加直接和间接发展的“指尖管家”数量。会员分为五种,各级别会员的具体要求如下:“指尖管家”:必须累积消费达到128 元;“分销商”:必须累积消费达到880 元;“代理商”:必须累积消费达到880 元,直接发展20 人成为“指尖管家”,下线八层内共发展300 人成为“指尖管家”;“渠道商”:必须累积消费达到880 元,直接发展50 人成为“指尖管家”,下线八层内共发展1000 人成为“指尖管家”;“股东商”:必须累积消费达到880 元,直接发展80 人成为“指尖管家”,下线团队八层内共发展5000 人成为“指尖管家”。当事人现将“指尖管家、分销商、代理商、渠道商、股东商”会员的名称分别改为“1 星、2 星、3 星、4 星、5 星”会员。(以下会员级别称为1 星、2 星、3 星、4 星、5 星)微商如果不升级为新微商,那么,大部分微商就会当成传销被查处,你可以对比下,查处云在指尖的传销三要素:层级,进入门槛,终身锁定的分配模式,哪一样不适合于你?这就是“微商三宗罪”:产品不重要,拉人重要销售不重要,弦富重要团队不重要,压货重要微商的出路在于“新微商三化”:新微商品质化,不靠拉人靠优质产品。新微商持续化,不靠弦富靠提供服务新微商正规化,不靠压货靠团队支持。